江西竹协会长办公会在奉新召开
江西竹协会长办公会在奉新召开
2013年9月7日,根据竹产企业的要求,江西省竹产业协会会长办公会在奉新康达竹业集团召开。除四名副会长请假外,18位正副会长到会。会议由常务副会长李英长主持。本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汇报各地在贯彻执行《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省厅又下发了[2013]12号《江西省凭证运输木材名录的通知》后的情况。由于省厅12号文件将毛竹、竹地板、竹筒、竹杠、竹片、竹篾、竹丝、竹制工艺品以外的竹半成品都纳入了凭证运输名录,使公路“三乱”现象日益严重。赖学桂会长就我省执行省厅12号文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会议讨论。刘光胜秘书长就有关问题的沟通和协调情况作了说明。与会副会长就各县执行省厅12号文件出现的问题、面临的困难作了汇报,归纳起来有以下情况:
1、有的县聘用社会人员到林区查验毛竹、竹篾、竹坯料的数量,不但浪费了时间,还增加了企业的费用开支;2、有的请老党员到工厂给毛竹盖章验收后才能一根一根开锯加工,使企业的信任感受到伤害;3、有的木材检查站人员与企业私通,双方拟定给报销多少钱的发票就多放行,滋长了腐败;4、还有的县对木竹年检工作不给好处就故意拖长时间不验,往年年检一般在5月前结束,但有的县至今未检完;5、还有的基层林业公安、县林政人员上路查验更严,企业叫苦连天;6、有的木材检查站查扣竹制品车辆情况更严重了。会议认为:这与国家林业局林资发[2013]96号文件《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目的在于防止公路“三乱”精神是完全相悖的,与省厅12号文件的初衷也是不相符合的。原省厅赣林资字[2009]99号《关于毛竹运输有关问题的通知》并没有宣布作废,两个文件并存,到底怎么执行?下面林业部门可以只能只执行省厅18号文件了。
大家一致认为,为了江西竹产业的健康、有序、快速发展,应及时向省厅领导汇报。在2013年竹产业发展年中有更好的政策,让企业看到阳光。大家签字盖章集体反映诉求,深信厅领导能按照中央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”的要求,解决好竹产企业的诉求,妥善处理好毛竹运输过程中的公路“三乱”问题。